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于1995年8月5日在武汉成立。其业务主管部门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协会活动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等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是:团结全省女检察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完善我国的检察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组织全省女检察官,开展检察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执法经验,提高自身素质,造就一支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女检察官队伍;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弘扬女检察官的先进事迹,维护女检察官的合法权益,为全省女检察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促进我省女检察官同国内外其他行业妇女组织以及各地区女检察官之间的交流和往来,为推动我国和世界妇女运动的发展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