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木兰”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联,“公益木兰”项目执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妇联系统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聚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组织的优势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精准服务,2016年省妇联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公益木兰”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服务大局、服务妇女为目标,以实施“公益木兰”项目为载体,以促进社会组织成长、带动妇联组织改革为重点,坚持“四化同步”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组织孵化、品牌打造、项目服务、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努力实现组织培育标准化、公益项目品牌化、公益服务专业化、公益人才规模化,构建省妇联领导、市州妇联协同、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力量支持、第三方机构评估,妇联系统上下联动,社会组织踊跃参与,项目化、实事化、社会化工作整体推进的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格局。
二、项目方向
盯牢妇女儿童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的领域,重点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且量大面广的实际问题。参考方向如下:
1、妇女发展项目。侧重于精准扶贫,主要包括农村、社区妇女就近就业创业,互联网+妇女创业就业,农村女性专业合作社,助推城乡贫困妇女及家庭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等。
2、妇女维权项目。主要包括恋爱婚姻家庭指导,家庭纠纷调解,和谐家庭关系调试,反家暴等。
3、社区家庭服务中心项目。主要包括社区的托老、托幼、家政服务、家长学校、亲子教育、母亲课堂、生活艺术等。
4、女童安全教育项目。重点开展中小学女校长、教师、监护人、志愿者的师资培训等。
5、留守儿童关爱项目。重点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引导、精神抚慰、生活关爱等服务,助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公益木兰”项目志愿者支持项目。重点为“公益木兰”项目志愿者提供专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提升专业素养,缓解心理压力。
三、项目申报
注重项目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倡导设计开发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公益产品和公益模式。
1、各市州妇联可联合社会组织从当地实施效果显著、影响力大、可持续、有特色的“拳头”项目中推荐申报2—3个项目。
2、支持龙头社会组织联合其他社会组织申报1个类别的项目,鼓励跨地区实施项目。同等条件下,承担过“公益木兰”项目的社会组织优先。
3、其他社会组织可单独申报1个特色项目。
四、项目管理
妇联组织上下联动,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努力构建省妇联统领、市州妇联监管、第三方评估的项目管理格局。
1、项目资金
单个项目预算资金不超过5万元,在全省范围推广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以项目评审为据)。省妇联和市州妇联按照8:2比例联合出资。
2、项目实施
实行项目经理制和专员制。支持成熟型社会组织领头人担任项目经理,分类别组织项目的实施。省妇联项目专员跟踪督导、宏观管理、分类指导,按照项目类别定期组织开展交流、分享、指导、培训等工作。
3、日常监管
市州妇联负责项目日常监管与服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执行项目计划,定期报送项目资料,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项目评估
省妇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并对项目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五、有关事项
自即日起接受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请登录湖北妇女网“公告栏”下载申请文件,网址为http://www.hbwomen.org.cn。
联系电话:027-87278655 87276055转8031
电子邮箱:381345203@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五楼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邮政编码:430070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