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联2020年“公益木兰”项目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各级妇联和社会组织在参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中贡献巾帼力量,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加精准、精细、专业、温暖的服务,自即日起,湖北省妇联、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公益木兰”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方向
1.“姐妹加油”困境妇女帮扶类
重点面向贫困妇女、留守妇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妇女等困难群体开展扶贫帮困。宣传并协调推动落实好疫情特殊时期的帮扶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就近就地居家灵活就业;加强精神关爱,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家教支持服务,增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搭建互助交流平台,推动困境妇女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2.“家庭护航”维权调解服务类
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开展新婚夫妇课堂、婚姻咨询门诊和离婚前调解等服务,为常见的婚姻危机化解提供对策和心理辅导;构建反对家庭暴力预警、接警、处置系统平台及联动体系,提供免费鉴定、临时庇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性别文化,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及《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家庭成员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3.“家长学堂”家长亲职教育类
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强化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大讲堂等平台,开展亲职教育,增强父母责任意识,传授科学育儿理念、知识、技能,提升家长素质,增进亲子沟通,和睦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成长。特别关注留守、单亲、贫困、隔代养育等家庭。
4.“守护花开”女童安全保护类
持续保护女童人身安全,开展科学防疫、爱国卫生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增强女童的性别意识和安全防范常识,远离性侵害和意外伤害,不断提高家长、监护人、教师、社会保护女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筑牢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保护女童安全的防护体系。
二、项目周期
2020年“公益木兰”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4月至12月。
三、申报主体
1、各级妇联组织;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各类项目须由各级妇联和其他申报主体联合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必须通过2018年年审,项目服务无不良记录。
四、经费支持
1、原则上每个立项项目给予3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
2、项目申报主体具有三年以上社会服务经历,项目服务绩效良好,在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有较强公信力、影响力,服务模式已标准化、产品化,并链接到一定社会资源的项目,可申请10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
3、执行过“公益木兰”项目、业绩优良的申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申报途径
1、项目实施地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联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并择优向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推荐。
2、各市州妇联原则上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8个,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联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3、申报项目须填写《湖北省妇联“公益木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请登录湖北妇女网“公告栏”下载申报文件,网址为http://www.hbwomen.gov.cn/。
六、申报时间
2020年4月5日前,各申报主体向项目实施地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联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2020年4月10日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联将推荐的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汇总报至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范舟
联系电话:027-87278655 18627073117
电子邮箱:2515565672@qq.com
附件:湖北省妇联“公益木兰”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doc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