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湖北省妇联十二届八次执委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50名湖北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湖北省妇联按照全国妇联要求,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方式产生代表;严格程序和标准,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形象关。
50名代表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35名,专职妇女工作者15名;少数民族(土家族)代表2名,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妇联均有代表,充分体现了全省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成果,展示了广大妇女在湖北加快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建功立业的巾帼风采,她们将代表全省2800多万妇女,在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共商妇女事业发展大计、贡献荆楚女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