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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联简介

发布时间: 2017-12-19  文章来源: 湖北妇女网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前身为成立于1950年9月的湖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为现名,简称湖北省妇联。   

  它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省级地方组织,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下的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最高权力机构是湖北省妇女代表大会,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湖北省妇联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团结、动员全省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湖北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突出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教育、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治理。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五)组织开展促进妇女发展、儿童健康成长和创新家庭工作等方面重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妇女发展、家庭和儿童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打造妇联公益品牌,开展妇女儿童公益服务。 

(六)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指导“妇女之家”工作,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动“网上妇联”建设,开展网上妇女工作。指导团体会员工作。负责引领、联系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及其他女性组织。 

(七)开展与境内外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友好交往活动。 

(八)负责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和省综治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做好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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