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征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倡导和强化社会公益精神,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省妇联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妇联和社会组织征集、实施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聚合社会资源、专业组织、专业团队的力量,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技能和方法,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共同推动湖北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一、活动目的
1、推动全民公益,引领社会风尚。通过倡导公益精神,让参与者、合作方、主办方和社会各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共同关注妇女儿童发展,共同推进公益事业。
2、扶持服务妇女儿童的社会组织,促进专业成长。通过资助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展示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
3、发现妇儿民生需求,培育公益项目。通过征集项目,挖掘有潜力、值得推广的妇女儿童创“益”项目。
4、转变工作方式,打造枢纽妇联。通过创意大赛,引导妇女工作方式向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提升妇联干部做社会工作的能力,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带动力。
二、项目内容
1、素质提升类项目,包括:妇女儿童文明礼仪养成,妇女儿童健康身心塑造,女性文化素养和创业技能提升,巾帼志愿文化推广等。
2、家庭建设类项目,为妇女与家庭提供科学健康文明家庭生活方式养成,家庭关系调适与重构,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推广,和睦邻里关系引导等服务。
3、妇女儿童维权帮扶类项目,为儿童自护教育,职场女性维权,妇女、儿童应急帮扶,老龄(困难)先进妇女关爱,空巢老人身心健康关护,困难妇女儿童增能支持等。
4、农村留守人员关爱类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等方面服务,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方面服务;探索农村留守人员社会关爱服务模式。
5、城市流动妇女儿童关爱类项目,为城市流动妇女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提升其自身能力建设,搭建社会互动平台,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三、申报主体
1、全省各级妇联组织;
2、湖北妇联系统所属女性社会组织、团体会员;
3、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以及其它单位。
已经获得各种创投支持的公益项目,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四、项目评审标准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妇女儿童服务水平。
4、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较强。
6、项目延续成长性。项目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具有复制与推广价值。
7、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五、评选奖励办法
1、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学者、有关职能部门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居民代表、妇联干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审得分占80%、网络投票得分占20%的比例,根据总分高低评出湖北省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意提名奖若干个、优秀奖10个、最佳奖1个,分别奖励200元、500元、2000元。
2、主办单位将根据“社会需求广泛性、现实需要迫切性、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延续成长性、实施主体专业性”的要求,从获奖项目中选择若干个作为签约项目共同实施,并予以不高于10万元的经费资助。
六、方法步骤
(一)项目征集(2014年3月底完成)
1、发布公告。主办单位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项目。
2、申报指引。主办单位以适当形式组织进行项目申报指引及相关辅导培训。
3、接受申报。接受项目申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
4、项目初审。主办单位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报告申报单位和个人。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可在申报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并再度申报。
(二)入围评审(2014年4月中旬前完成)
评审委员会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公益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围项目。入围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间,未发生举报、投诉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三)入选评审(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对入选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根据一定标准当场打分,同时开辟湖北妇女网“妇女儿童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投票专区,由网民自由投票。随后,按照评审占80%、网络投票占20%的比例,根据总分高低评出湖北省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相关奖项。
(四)项目实施(2014年5月—2014年11月)
1、合同签订。省妇联与获选公益服务项目团队正式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合同签订前,将举办在线或集中培训,从项目合同书填报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执行、绩效评估、社会效应影响扩大等方面对获资助机构进行指导。
2、资金拨付。省妇联将项目资金分三批直接拨付给获选项目团队。合同签署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50%,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核拨30%,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拨付20%。
3、督促实施。项目实施期间,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督导,同时将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会、成果分享会,交流与推广项目实施经验,提升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团队以书面方式,向主办单位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
4、项目总结。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
七、报名时间与办法
湖北省妇联自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3月15日进行项目征集,接受本次创意大赛报名申请。申请机构请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