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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明确六部门反家暴职责

发布时间: 2019-01-15  文章来源: 女性之声  

  日前,由襄阳市妇联联合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六方联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明确,妇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计委、法院等六部门要“六方联动”,共同预防、制止和依法查处家庭暴力,襄阳市妇儿工委则要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六方”的具体职责,包括: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等;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受害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机构进行庇护;在处置家庭暴力时,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家庭暴力投诉纳入全市“110”指挥中心处置。

  市民政局应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加强对“襄阳市反家暴救助庇护中心”的日常管理,参与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协同帮扶机制。市司法局应指导司法鉴定机构设立“襄阳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伤情鉴定等服务,并减免伤情鉴定费用。

  市卫计委应要求医疗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时进行救治,做好诊疗记录,保存相关证据,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市妇联要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热线,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此外,《意见》还对法院下发和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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