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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持续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

“家调委”与基层综治平台实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

发布时间: 2021-08-31  文章来源: 中国妇女报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鹏

    在湖北省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有一支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驻的5名女法官组成的“法官工作室”,工作室的职能定位为“矛盾纠纷调处站”,履行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协助培训、协调督办六项职能,通过有效对接各类调解平台,对矛盾纠纷快速多方位多层次分流,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自入驻以来,“法官工作室”的娘子军们 以满腔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司法作风、睿智的专业技能为群众热忱服务,仅2020年就成功调解家事纠纷486件,调解能力和办案质量受到调解员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介绍,在咸宁市,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的格局近年来逐步完善,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正式运行后,市妇联还探索将调解阵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在咸安区、赤壁市、通山县等地探索“巾帼互助·调解进家庭”“金牌调解员进社区”“家庭综合服务所”等纠纷调解进基层新模式,为辖区广大家庭提供家庭纠纷调解、普法宣教、家风宣传、家教指导等上门服务,真正实现纠纷调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关爱贯穿。

    2020年以来,湖北省各地妇联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主渠道,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会同司法行政、民政、法院等部门持续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将家事调解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湖北省各地妇联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家调委”与本地基层综治平台实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功能及经费保障不断提档升级。孝感市妇联借全市打造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示范中心之机,积极推动“家调委”建设,孝南区家调委便设在了区矛调中心,经费由区财政预算保障;云梦县城关镇家调委设在镇矛调中心,由镇妇联负责,经费由镇财政保障;孝昌县花园镇冯山社区家调委由社区妇联主席+网格员负责,社区提供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家调委均被纳入当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

    为增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性、专业性。湖北省各地妇联积极联合科研单位,面向广大家事调解员开展心理服务培训,推动将心理服务融入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先后培训持证家庭服务心理教练486人。十堰市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开展婚姻家庭服务心理教练培训。并将取得“心理教练”资格证书的86名心理咨询师纳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由1名心理咨询师和4名干部组成 “社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5人小组,5人小组经常性走村入户摸底调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工作,深受社区居民欢迎。

    为加强预测预警,湖北省各地妇联注重分层分类开展家庭矛盾隐患排查,全省妇联系统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行动相结合,通过集中排查和上门探访,分级分类梳理化解矛盾隐患。潜江市按照婚姻家庭纠纷的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对一般等级矛盾纠纷,由村(居)妇联主席、人民调解员、治调主任当场进行化解;对于较大、重大等级矛盾纠纷,由村(居)委会牵头,实现一周内化解,并每周进行跟踪回访;对特别重大等级矛盾纠纷,由案件发生地区镇街道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共同会商、研判,针对个案制订化解处置方案,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并将情况上报市妇联和综治部门。

    此外,湖北省各地妇联还注重多部门多途径延伸调解服务,形成家事调解工作闭环。武汉、宜昌、襄阳等地妇联与民政部门紧密协作,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与家事纠纷调解互相补充,便民利民。仙桃、天门等地妇联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在诉调对接、法律援助等方面形成无缝对接。天门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挂牌在市“家调委”调解室,一站式办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文书送达等流程,形成了家事调解+司法确认、家事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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