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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省妇联联合调研组赴潜江、仙桃 开展《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 2018-09-10  文章来源: 湖北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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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至6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率联合调研组赴潜江、仙桃两地开展《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夏志斌、省妇联副主席邵荣参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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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先后实地查看了潜江、仙桃两地公安机关接处警中心,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家暴庇护救助中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及基层社区。每到一处,都详细了解家庭暴力发生、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在潜江、仙桃召开座谈会,与当地妇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基层妇女干部等座谈,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及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在制定过程中需重点考虑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收集意见建议121条。

张绍明强调,修改完善《条例(草案)》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要突出综合施策。将德治、法治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全社会的道德境界与法治意识;二是要突出齐抓共管。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反家暴工作机制,尤其要细化妇联、公安、民政等重点部门的反家暴职能,凝聚各方力量写好一个“共”字;三是要突出基层治理。依靠城乡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反家暴的铜墙铁壁。他还就《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提出明确的修改建议。

邵荣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她通报了我省开展立法前期调研的基本情况,在贯彻实施上位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她表示,《条例(草案)》的起草,体现了严格遵循上位法,坚持问题导向和彰显地方特色的特点,较好地解决了部门职责不够具体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下一步,省妇联将按照省人大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真正实现高质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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